學校食堂承包,個人承包經營很正常
首先個人承包學校食堂是屬于正常的經營,不存在違法行為。學校食堂經營模式都是個人承包,甚至分攤到窗口。對于學校食堂衛生、價格有意見可以通過向學校反映來解決。依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發現有問題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了解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九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餐飲服務管理工作。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條前款規定的禁止從業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第十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